崔寔做我女朋友的智者
,东汉后期的政论家,以字子真、台、元始为名,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曾任郎官及五原太守,并参与撰写本朝史书《东观汉记》,敢于批判当时黑暗现象,主张改革。他提倡国家制度要因应时代变迁而调整,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著有《政论》五卷,但全书散佚,只有部分内容载于《后汉书·崔寔传》和《群书治要》中。此外,他还著有《四民月令》,但已佚失,只有一部分内容保存在《齐民要术》一书内。
在法制问题上,崔寔持以下主要观点:①他认为“刑罚是治乱之药石也;德教是兴平之粱肉也”,即刑罚和德教各自适用时机不同。在那个承受百代遗祸、遭遇厄运相聚的乱世,他主张使用严刑苛法以维护社会秩序。他赞赏汉宣帝实施严刑峻法使得社会稳定,而批评汉元帝过分依赖儒术,“多行宽政”,成为西汉王朝“基祸之主”。②他反对频繁赦免。东汉末年,由于统治者的过度赦免罪犯,以缓解阶级矛盾,崔□坚决不支持这一做法。他认为“赦以趣恶, 恶以趣赦”,频繁的赎罪并没有减少犯罪率,而是让人们更加轻视法律,最终导致犯罪与惩罚形成恶性循环。他主张不轻易发布赦令,更建议间隔十年以上才大赦一次,以此来确保法律威力不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