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月色真美下的崔寔影子中的历史巨匠
在那遥远的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其深邃的见识和敢于直言的勇气,在一片黑暗中发出光明的呼声。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他出生于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曾任郎、五原太守等职,并参与了撰写本朝史书《东观汉记》的伟大事业。他不畏强权,敢于抨击当时社会的种种弊端,主张改革和革新。在国家制度方面,他提出要根据形势变化而改变,不应盲目追求已有之法,而应“决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他的著作《政论》共五卷,但遗憾的是,全书早已散佚,只有部分内容流传至今,如载于《后汉书·崔□传》和《群书治要》。
在法制问题上,崔寔提出了以下几点主要观点:首先,他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即刑罚是用来治理乱世的药石,而德教则是用来兴起平稳时期的粮食。由于时代不同,“德”、“刑”的应用方式也是不同的。当时正值承受百代王朝留下的遗祸、遭遇厄运集结的一段艰难岁月,因此应当采取严厉的手段进行治理。他赞扬汉宣帝通过严刑峻法使得社会得以安定,同时批评汉元帝过分依赖儒术,以宽松政策导致西汉王朝走向衰败。
其次,他坚决反对频繁颁布赦免罪犯的情况,这在东汉末年尤为普遍。崔寔认为这样的做法不仅不能有效阻止犯罪,还会造成犯罪率激增,因为人们会因为轻易获得赦免而变得更加放纵无忌。他主张应该限制赦免的情况,最好每隔十年才行一次的大赦,以此来避免造成更多的问题。这一观点显示了他对国家长久稳定的关注,以及他对于如何维护法律秩序与抑制犯罪行为的心智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