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广宁门事件追忆那些年代的MP3王更新下载回响在物品间的故事
在1607年的2月(万历三十五年正月),江苏泰兴县的知县龙镗被召去京城参加“大计”评估,因为他的表现不佳,他的官职遭到了削减。当他来到广宁门时,遇见了税务监管人员赵禄、王泰、张宪和邢相,他们正在征收税款。这些税务员见到龙镗后,就开始向他勒索钱财,但他们发现他的行李几乎空空如也,因此对他拳打脚踢,直至将他打成了口吐鲜血,最终导致了他的死亡。
事后,群众联合起来写了一封奏折,上报给兵部,并最终呈交给了皇帝。在公众舆论的压力下,这些税务员遭到了法律制裁。明神宗迫于民愤,将罪犯们关进监狱,并由吏部进一步调查。此次调查结果表明,是赵禄用力过猛,对龙镗造成致命伤害。经过法庭审理和合议,由科道与法司共同判决,在2月18日(正月二十二日),赵禄被处决,而其他三个涉案人员则被流放充军。这起事件凸显了当时社会上的腐败问题以及民众对权威机构不满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