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情话里的崔寔
在东汉末年的政治风云变幻中,崔寔以其锐利的见识和深邃的思想,成为那个时代的一颗璀璨明珠。他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以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为家乡。在那段充满变革与挑战的岁月里,他曾担任郎、五原太守等职,并参与了撰写本朝史书《东观汉记》的伟大事业。崔寔敢于直面当时社会的黑暗现象,不畏强权而勇于批判,他主张国家制度要根据形势变化而适时调整,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他的著作《政论》共五卷,但遗憾的是,全书早已散佚,只有部分内容流传至后世,如载于《后汉书·崔□传》和《群书治要》之中。
除了这一部重要著作之外,崔寔还留下了一部关于法制问题的杰作——《四民月令》,但不幸的是,这部作品也早已失传,只能通过《齐民要术》一书中的残篇断片窥见其精华。
在法制方面,崔寔提出了几个核心观点:首先,他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即刑罚和德教各有其用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应灵活运用。当时正值百王相继更迭、厄运交加的大乱局面,需要采取严格的手段来维持秩序。他赞赏汉宣帝那种严刑峻法,使得社会得以安定,而对汉元帝过分依赖儒术、宽松政策导致西汉衰败的心理进行了批评。其次,他坚决反对频繁赦免罪犯这种做法。在东汉晚期,由于统治阶级为了缓解阶级矛盾而不断发布赦令,这种做法引起了他的强烈反感。崔寔认为“赦以趣□,□以趣赦”,即赦免带来新的犯罪机会,而犯罪又促使更多的人寻求法律上的宽容,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他主张应当慎重使用赦免权力,最好间隔十年以上才大规模实施一次这样的大赦,以此来减少犯罪率并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