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国的道德楷模5000年历史顺序中的物品史可法
在1645年6月,清兵攻陷了南京,而同年,李自成最终在九宫山身亡。经过一年多的内战与外患,小明王朝和大顺政权都遭受了重大挫折,最终清军巩固了其对中国的统治。李万刚认为,这些结果与史可法当时联络清军以消灭李自成、缺乏调控诸将的能力有关。然而,后世往往过分赞扬史可法忠诚无畏的形象,他未能完成伟大的事业,却享有忠贞勇烈之名。
当时史可法担任江北地区的指挥官,在李自成和清军争夺北京的时候,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让明朝能够从中获利并收复失地,但史可法却上奏朝廷提出了一个奇怪的建议。他提出,如果清军能够杀死李自成,那么这就是为我们复仇的一种形式,因此他请求给予他们义名,并利用他们强大的力量来歼灭所有敌人。这一策略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它实际上是在向朝廷推荐与外族联合,而不是采取坚决抵抗的心态。
历史证明,史可法这样的看法只是空想。在那个时候,他面临的是两个敌人:一个是“寇”(即李自成),另一个是“虏”(即清军)。不过,“寇”、“虍”的冲突也正处于白热化阶段。“寇”被迫逃离北京,退到了陕西,而清军主力则被农民起义牵制着而暂时未能全力以赴地攻击小明王朝。但正如常言所说,当“鹬蚌相争”,渔翁才能得利。这正是一个巨大的机遇,让小明王朝有可能从中获益甚至光复国家。而且,由于自身力量薄弱,小明王朝不可能两面作战,只能选择一个方向进行主攻。但史可法作为南明的小明国的大臣和首席指挥官,却做出了错误决定,将精力集中到对付内部敌人,即李自成为止,对外部敌人的威胁,即满洲族的人,不加防备甚至幻想与它们合作,以此来抗击内部更危险的威胁。这不能不说是一项致命性的战略失误。